Saturday, October 25, 2008

什么是地价?

老师在黑板上写了一道问题:“什么是地价?”,让同学们自我发挥解答问题。A同学说:“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这应是买主为了得到货品而愿意付出的代价”。B同学则说:“我想,从估价学来看,应该是土地使用价值与投资价值的综合吧!”。C同学争论说:“法律上,应该是土地买者和卖者共同协议的交易价格”。D同学大声喊到说:“你们统统都错,这根本就是支付给流氓的保护费!”。

或许,我们不太赞同D同学这有趣的意见。但是试想,若A占领了一段地,而B成功购买到该土地的拥有权,甚至通过法律诉讼打赢官司,A依然可以占据该地段,直到有人通过武力驱逐A离开该地段。若A拥有强大的武力来阻止被驱逐,那最终,B所付出的价值,只是要来收买更加强大的武力以进行驱逐行动,并阻止A或其他人的进入,而政府也可以是这武力的卖家之一。在这一切里头,法律、地契与文件可以是毫无关系的。这或许就是霍布斯(Hobbes)所描述的真实社会,即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

纵使我们不要接受这样的理论,我们还需探讨更深入的问题。萨伊(Say)的政治经济学提说,土地、水与空气都是天然的财富,但是由于土地的有限性与固定性,让这空间可以在某些人排斥了其他人后归他们所私有。蒲鲁东(Proudhon)在其著作《什么是所有权》里反驳道,土地的有限性提供更多私有化的机会,这并无法解答:人根据什么权力把大自然无偿的赠与他的财富据为私有?他认为,水、空气和阳光之所以成为公有的东西,不是因为它们是用之不尽,而是因为它们是不可缺少的,因而土地也一样应该公有,而非私有化。。。。

当然,一般民众只关注他们的永久地契转换价多少,以上的一切争议其实是无关痛痒的,只是我觉得身为政治人物应该知道多一点。。。。。

Saturday, September 20, 2008

恶法之恶

A君说:“你是恐怖份子,为了国家安全,必须引用内安法令逮捕你!”。B君说:“我讲的都是事实,你煽动种族情绪,应该用内安法令扣留你,不是我!”。“C君说:“内安法令允许无审讯扣留,违反基本人权,应该被废除,无论是谁都不应该被剥夺这人权!” 。D君说:“内安法令虽是恶法,但是你是坏人,所以可以用恶法来对付你!”。

各位聪敏的读者,可否分辨出以上四人立场的不同?A君与B君基本上认同内安法令的存在,争论只是谁是应该被对付的坏人,对他们来说,需要的只是对坏人下一个定义。C君完全否定内安法令的合理性,不管对好人或坏人,都不应该用这恶法,因此他需要只是抛弃这法令。D君则认同内安法令是恶法,但却认为用在他眼中的坏人身上是可以被接受的,因此他只需要找出谁是他眼中的坏人。

在四个想法里面,无论你赞同他们立场与否,A、B和C的立场并没有矛盾,但是D的矛盾则是值得研究的言论。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强调,道德行为的本质就在于以道德行为这种行为为本身目的,而不是以这种行为的结果为目的。因此,若在乎的只是达到目的所带来的结果(如惩罚敌人,大快人心),那大可不必虚伪地为法令设下道德标签。若要坚持那是恶的法令,则无需用道德去标签敌人。

另外,当年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Socrates)被当权者以误导青年这罪名被判喝毒药死刑,他却纵容就刑并解释说,纵使是不合理,也要成全城邦法律的权威性。虽然这两位哲学家对法治有不同的诠释,但至少也算有个立场。总好过庸俗的政治家,反对恶法,却又能自圆其说地解释说支持引用恶法来对付敌人是为了要让敌人反省恶法之恶,从而改善。政治气魄与格局之小,不禁让人叹息!

Saturday, September 6, 2008

试问谁不是寄居?

最近闹得沸腾的“寄居论”,虽然在英巫媒体鲜少报导,但是却是中文媒体的热门课题。政坛上的千奇百态,一览无遗。

有者身为巫统盟友的党员,公开以退出阵线要胁,有者严厉谴责并要求道歉,甚至还有签名运动讨伐巫统。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民族英雄形象,乘巫统的弱势,追打落水狗,务必赚获最多的政治宣传。最后戏尾还有一位到处对号入坐的副首相代为道歉,当事人也玩失踪。峰回路转的故事情节,完全是连续剧的翻版。

更有趣的是,有者曾经大力反对煽动法令牵制言论自由,这次却跑去报警要求动用该法令来对付发表者,甚至大言不惭地认为应该以牙还牙,期望让发表者体验恶法的虐待来反省法令的不民主之处。感觉犹如武侠片里的“任我行”在打败“东方不败”后,以同样的手法来清算对手,并声称要让对方从中体验到个中的滋味。

持平而论,巫统拿督阿末依斯迈的寄居论明显是以种族自我中心出发,漠视华裔的建国历史贡献。其实,谁先来到这片土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国家的付出与认同感。更何况著名学者J.M Gullick在其对土著政治制度研究中亦提及,其实原住民比马来人更早出现在这片土地上。因此,巫统拿督阿末依斯迈把马来人看成是土地的唯一主人,显然是狭隘与片面的看法。

然而客观并宏观地去看待,全球化地球村的到来,人与人的距离缩短了,封建地主阶级亦慢慢消失,资本阶级渐渐增加,土地拥有权逐渐去种族化,甚至去民族化。事实上,没有一个人能够带走一片土地,那试问在短短几十年的人生光阴里,谁又不是在地球上寄居呢?

Saturday, June 28, 2008

从街头到议会 From Jalanraya to Pililhanraya



刚结束三天的霹雳州立法议会,也正式见证了我从街头走进议会,而且是执政党,完全对调的角色。当然,对于一早就准备执政的政党来说,岗位对调并不成问题。打从一开始,就以全局的政治格局来看待并处理问题,就不会像一些政治人物一样,无法跳脱反对党的思维。

在民联执政霹雳州政权之前,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大力反对怡保市政厅执行新的固本泊车制,我在考虑政策的全面性后提出的却是反对在商业不兴旺的花园区征收泊车费。在角色对调后,政策思维不同的结果,立即相形见绌。前者声称要做怡保市长,但是不知他是否准备废除固本泊车制。但是至少我还可以坚持,在交通流量不高的半商业住宅区,不应该征收泊车费。以客观的政策思维来设定立场,才不会沦为为反对而反对的政客。

进入议会后,很多同伴未能扭转思维,在揭露前朝政府的弊病时,还未能提出宏观的政策,或许还需要一些时间去感受驾奴权力的感觉以及相对而来的责任与负担。当然,打造一流的政治辩论,民众与媒体“功不可没”!资讯泛滥,八卦当道的社会,深深地扼杀了议会政治的风格与打击政治人物的辩论风范。

诚然,揭发前朝政府批准土地,是无可厚非。然而,政策上,必须指出批准的不合理性,才是重点。巫统议员可以言之凿凿地说:“有拿有如何?我们还是一样有给钱!”当然,超高的折扣给执政政党,或许应该是问题重点,虽然一些新村土地的批准也有折扣。但是,在民粹的社会里,华裔讨厌巫统,别说折扣,总是真金白银买地,只要民联议员提出来,就可以“揭发”内幕的英雄,然而,执政党的立场是要取消任何的土地折扣?还是设定折扣的条件?还是完全拒绝政党买地?这个才是政策辩论的重点。

然而,媒体为了符合读者的口味,也唯有放大类似的报导。但是,提出地方议会执行工作所采用的外包(out-sourcing)系统的弊病与资源浪费(ketirisan sumber),却似乎没有人在乎。纵使是批评与揶揄前朝政府的错误,也应该尝试抛开呐喊叫骂,以无懈可击的逻辑批判来回应。我对自己的表现非常不满意,但是至少觉得有两个回应着力点设得不错。

Temenggor 巫统州议员在前州务大臣达祖罗士里辩论时提出,质疑民联政府取消市政厅传票可能是只让某一种族得益。我的回应是,如果取消前朝政府的传票只让某一种族得益,这也表示说前朝政府开传票时,只针对某一种族而已。过后,前者在辩论时提出有关Royal Belum的问题是,我的回应是,该议员在一年前的州议会里面也提出了一模一样的问题,那是否表示前朝政府在该课题提出后并没有解决问题?

我想,我们离开西敏寺议会(Westminster)的制度还是很远。很多议员还需提高多方面的知识与能力。我期待下一场的议会,能够有机会朝着理想中的议会政治迈向多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