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25, 2008

什么是地价?

老师在黑板上写了一道问题:“什么是地价?”,让同学们自我发挥解答问题。A同学说:“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这应是买主为了得到货品而愿意付出的代价”。B同学则说:“我想,从估价学来看,应该是土地使用价值与投资价值的综合吧!”。C同学争论说:“法律上,应该是土地买者和卖者共同协议的交易价格”。D同学大声喊到说:“你们统统都错,这根本就是支付给流氓的保护费!”。

或许,我们不太赞同D同学这有趣的意见。但是试想,若A占领了一段地,而B成功购买到该土地的拥有权,甚至通过法律诉讼打赢官司,A依然可以占据该地段,直到有人通过武力驱逐A离开该地段。若A拥有强大的武力来阻止被驱逐,那最终,B所付出的价值,只是要来收买更加强大的武力以进行驱逐行动,并阻止A或其他人的进入,而政府也可以是这武力的卖家之一。在这一切里头,法律、地契与文件可以是毫无关系的。这或许就是霍布斯(Hobbes)所描述的真实社会,即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

纵使我们不要接受这样的理论,我们还需探讨更深入的问题。萨伊(Say)的政治经济学提说,土地、水与空气都是天然的财富,但是由于土地的有限性与固定性,让这空间可以在某些人排斥了其他人后归他们所私有。蒲鲁东(Proudhon)在其著作《什么是所有权》里反驳道,土地的有限性提供更多私有化的机会,这并无法解答:人根据什么权力把大自然无偿的赠与他的财富据为私有?他认为,水、空气和阳光之所以成为公有的东西,不是因为它们是用之不尽,而是因为它们是不可缺少的,因而土地也一样应该公有,而非私有化。。。。

当然,一般民众只关注他们的永久地契转换价多少,以上的一切争议其实是无关痛痒的,只是我觉得身为政治人物应该知道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