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1, 2009

民粹的矛盾!

A君:你认为政府应否批准土地给华人庙宇?

B君:当然应该,这是宗教自由,只要有申请,都应该批准。

A君:那些没有申请却已经存在的庙宇又如何?

B君:既然存在已久,就应该合法化它们的土地保留。

A君:那倘若该庙的地点不适当或不安全呢?是否应该批准?

B君:政府肯定会有很多借口的,倘若不批准就不建,那可很难有庙了。

不用等批准,照建不误。

A君:那你认为政府应否基于宗教自由立场,也批准土地建印度庙?

B君:这个需要考虑,印度社群人口不多,不需太多庙吧!

A君:那些没有申请就已经存在的印度庙又如何?是否因为它既已存在,就合法化它?

B君:不能,若存在可以成为合法化的理由,那所有人都可以这为理由,随意建了庙然后逼

政府合法化,那申请就没意思了。

A君:但是申请程序不会变成政府刁难的借口吗?

B君:政府必须要有权力根据地点的安全与适当性来批准或拒绝啊!否则所有人不管批不批准

都照样建庙,那岂不是天下大乱啊!

如果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听到如上般的对话,其实并无需惊讶。事实上,矛盾的思维,在大马政治里,屡见不鲜。不管是在种族或宗教议题上,往往都掩盖了真实的议题,导致政策无法涵盖全面的利益关系。

同一个人,可以在同样的议题上,有完全相反的立场,理由可能仅仅是身份特征或背景的主观看法,如族群或信仰等等。然而,在一个多元种族的社会里,民粹只会让民众陷入缺乏理性的辩论或让利益团体在不平等的平台上拔河。对于理性成熟的民智发展,不会带来贡献,而政客也将成为民粹拔河的玩家之一。当然,最悲哀的是,连政客本身也相信民粹就是真理,那我们最终只能比拳头了。

固打制很不公平吗?

日前国民投资机构推出“一个大马”投资基金,市场反应没有预料中那么热烈,抢购热潮也比之前推出的2020宏愿基金与大马信托基金逊色。然而,该基金设下的土著50%和华裔30%的固打限制,却引起民间尤其是华裔市民的批评。诚然,强调团结的“一个大马”概念,的确不应该有种族之分。然而,站在客观的政治角度,或许我们应该更深度地探讨这问题。

大学时期,笔者身为系院的学生代表,曾经面对过类似的经验。当时系院开办日语班给大学生学习日语,两班总共40个空额,开放给所有的学生申请,有兴趣者,数以千计,僧多粥少。结果,原本早上八点才开始登记的柜台,凌晨两点已经超过50人在等候,边睡边排队。排队的学生自行列下名字,然后寸步不离,以防有人插队,队伍中清一色都是非巫裔的学生。

到了早上八点,40名排着队的学生成功报读日语班。但是过后一位巫裔学生向我投诉说:“我们回教徒凌晨六点膜拜过后才能来排队,其他人凌晨两点就排满了,我们根本没有机会排队,那我们哪有机会报读日语班?”。身为学生代表的我,那一刻真的无言以对。若说限制种族固打对某种族是不公平,那么完全无保留的开放,对于需要履行宗教义务的回教徒又是否公平?假设说要驱赶提早来排队的学生又是否对愿意牺牲睡眠来提早排队的他们不公平?假设不驱赶,则又如何阻止怕输一族来“霸位”?若用电脑自动筛选又可否确定公平分配?

难道我们要认为回教徒为了膜拜而无法排队是咎由自取?但是若阻止提早排队会否属于违反不分种族“自由竞争”的立场?若为了确保回教徒也有机会报读日语班而定下部分固打给巫裔或回教徒,会否会被认为是不公平的种族歧视固打制呢?

一个人有能力竞争时总要求公平竞争,竞争力弱的时候总会要求限制竞争。一个人可以认同成绩好的学生比成绩弱的学生更应获得奖学金,却又要求保护杂货店和限制霸级市场的竞争。那所谓的正义(justice)的平台在哪里呢?

罗尔斯(Rawls)在正义论(Theory of Justice)里提到正义的两个原则。第一原则,在基本自由平等的制度里,每个人拥有广泛的平等权利(equal right)。但是,若有些人比其他更自由(例如一部分人能够更自由地提早排队),那自由就不平等了。所以第二原则:社会与经济的不平等需被调整以便能够让(a)弱势者能够通过补偿来符合公正的基础以及(b)制度被设定在“机会”平等的公正原则。

先到先得不见得为最“机会”平等的政策,固打分配也未必是符合公正基础的补偿方式。然而分配终究需要进行,若民众或政客无法理出一个相对公正的分配政策,最终就唯有由强权来决定了。